晋市水〔2017〕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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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抽查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水安全〔2017〕258号)和pg電子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市安委电〔2017〕18号)要求,按照pg電子《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市水〔2017〕162号)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定对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督导目的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重大工程、重点内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隐患、重大风险、重点人员,抽查督导年内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本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取得实效。
二、抽查督导时间
抽查督导时间为8月15日—10月1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并通知被抽查单位。
三、抽查督导范围
(一)局直各单位和局管在建工程。
(二)抽查督导6个县(市、区)水务局及其辖区内2个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县重点在建、已建水利工程总数不少于2个。
四、抽查督导主要内容
(一)局直单位(见附件2)
1.年内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2.年内历次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3.落实pg電子《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市水〔2017〕162号)要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见附件3)
1.年内历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2.落实pg電子《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市水〔2017〕162号)要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3.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4.年内历次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重点在建工程(见附件4)
1.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情况;
2.落实pg電子《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市水〔2017〕162号)要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3.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等情况;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制定和落实情况;
6.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围堰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点防控等情况;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安全生产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被抽查单位要自觉接受抽查,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抽查所需文件资料;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三)各督导组、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并于10月18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材料与各检查表同时报送局安全办。
附件:1.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抽查督导分组安排
2.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表
3.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检查表
4.在建工程督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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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4日
附件1:
pg電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毕玉柱
成员:赵建伟、王颢
负责督查泽州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泉域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组 组长:焦林林
成员:张小文、张云波
负责督查高平市、水环境和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杜河水力发电公司
第三组 组长:崔林成
成员:邢建忠、张建
负责督查陵川县、水务建筑公司、水利勘测设计院
第四组 组长:曹开幸
成员:王锐亮、陈宇
负责督查阳城县、郭壁供水工程管理处、水利塑料厂
第五组 组长:刘晓卿
成员:茹军奇、马晓丽
负责督查沁水县、河北水电站
第六组 组长:杨国效
成员:张水法、张博伟
负责督查城区、开发区、东焦河水电公司、任庄水库调水工程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