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计〔2017〕256号
pg電子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中央
特大防汛补助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17〕359号),现将2017年第三批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计划140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主要用于各县(市、区)应急度汛、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各县(市、区)要本着扶持贫困地区建设的原则进行分配。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年度计划完成后,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厅财务处、省防办、市计财科和市防办各一份。
pg電子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