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计〔2018〕344号
pg電子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
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18〕339号),现将我市的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4915万元(详见附件)提前下达给你们。接文后,要结合财政指标下达情况及本地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计划执行进度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晋财农〔2017〕7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根据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统筹整合中央资金范围的通知》(晋统筹发〔2017〕3号),分配给国定贫困县的资金,可由贫困县根据脱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附件: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pg電子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