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计〔2019〕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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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水利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19〕198号),现将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计划25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计划分配及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杜绝截留挪用等问题。
计划下达后,要抓紧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防汛抗旱减灾效益。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同时,请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对执行不力,绩效不达标等问题将列入负面清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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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