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20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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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8·29”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在全省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暨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函〔2020〕1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发电〔2020〕9号)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pg電子成立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文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焦林林担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领导组成员。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4日至12月31日,为期4个月。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水利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水利建筑施工、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房屋建筑等领域。
四、整治内容和方式
(一)整治内容
1.水利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强化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管控。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严防高空坠物、坠落,全面整治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要对工地、宿营区、工棚、挡土墙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于排查发现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要加强监测、提前预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
2.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农村水电站)、泵站、水闸、堤防、淤地坝、供水工程等水利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蓄水等。
3. 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按相关规定处置等。
4.房屋建筑:重点整治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房、宿舍以及管理的厂房、仓库等其他性质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等。
(二)整治方式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有机结合、科学部署、同步推进,采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各单位要制定排查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做到隐患问题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措施到位、整改彻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充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充分分析季节、气候、重大节点等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排查整治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实施清单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全面落实“清单化”管理,按照排查整治清单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排查、起底,逐条逐项梳理问题隐患,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轻重缓急明确整改时限,对于整改完成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紧抓不放,确保整改期间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五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全面排查,深化隐患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全区域、无遗漏、立体式的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要求,对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其中,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监管企业要实现一轮100%全覆盖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监管企业要实现一轮100%全覆盖检查,对县级监管企业抽查不少于10%。所有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工作,坚决做到所有问题隐患一跟踪跟到底,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建立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制度,要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分类建立风险台帐、逐项制定管控措施。
(四)加强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措施,力求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督查,严肃追责问责。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pg電子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及三年行动、“零事故”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六)及时跟进,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实施细则和阶段性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实施细则和排查整治清单报pg電子;每月工作进度结合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信息报送要求,于每月15日一并报送;12月20日前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问题整改落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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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