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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電子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1 来源:河道与水库技术中心


晋市水〔20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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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河湖建设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河湖建设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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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努力构建新阶段兴水治水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起步之年。为确保全市水利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制定2021年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1年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提高政治执行力和落实“13710”制度为牵引,突出抓好沁(丹)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两个主攻方向,扎实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三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管理提档升级。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沁(丹)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抓好沁河阳城段生态景观治理、丹河生态长廊建设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市区河流生态补水,启动东焦河水库、杜河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多措并举开展河湖管理提档升级,完成70条(个)河道划界成果上图、69条(个)河道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夯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基础;完成15项沁河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改,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进行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百县百河“幸福河湖”创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沁(丹)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1.沁河流域重点实施阳城段生态景观治理、丹河生态长廊建设。高平市、阳城县要根据市政府要求,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组织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2.加快推进沁(丹)河流域其它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上报的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2021年-2023年的项目清单,尽快制定推进计划,推动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其它重点河流也要同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储备。

3.继续实施市区河流生态补水工作。向书院河等河流进行补水,做好向市区今年开展的6条河流进行补水准备,扎实推进市区河道清水复流工作。

(二)启动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4.参照省级层面抓“五湖”治理的理念、做法,开展东焦河水库、杜河水库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编制规划,推进系统治理。

(三)加快我市中小河流防汛抗旱能力提升

5.按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力争三年时间明显见效的要求,重点推进2019-2021年项目实施。犁川河泽州县上游河道治理工程,要在6月底前完工验收;武家湾河陵川县河道、许河高平段河道、沁水县河沁水段、犁川河泽州县上游河道治理工程,6月底前相关县政府制定推进计划,积极筹措资金,2022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未落实到位资金的县,原则上不再新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按照水利部“治理一条、见效一条“的中小河流治理目标,积极推进整河流治理、分年度实施的治理模式,各县(市、区)要全面掌握辖区每条中小河流治理需求,制定中长期治理规划,结合实际拟定近两年治理目标、任务,6月底前将中期治理规划及两年期治理任务报送水利厅,同时提出拟申请省级以上投资的建设项目。

(四)夯实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基础

6.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上半年完成4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其它河流也要在年底前完成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

7.河湖划界成果上图。8月底前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河流划界成果的上图工作。市县两级对划界成果进行复核,查找有无避让问题,查找划界成果不合理和避让河湖“四乱”问题。通过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及确权登记、幸福河湖创建等活动,在工作实践中复核划界成果;市级在每个县中选择1条河流进行全面复核。

8.河道采砂管理。支持市属企业参与有砂石资源的河道采砂,构建统一开采、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砂石资源开发模式。各县(市、区)要加强采砂管理工作,严格采砂规划、许可、监管,打击非法采砂。

(五)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9.推进沁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按照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机制,对沁河15处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进行专项整治,采取跟踪督办、重点复核等方式推进整改,力争6月底前完成。

10.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县为单位,对完成划界的70条(个)河湖,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用一年时间,基本消除“四乱”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建立河湖“清四乱”发现、整改、销号以及动态清零、重点问题督办、延期整改备案等工作制度,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对实行挂账管理的1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

(六)开展“百县百河”幸福河湖创建

11.以县为单元,每县选择至少一条河流(段),通过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开展示范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认真贯彻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建设和保护管理的决策,加强对河湖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将《2021年pg電子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以任务化、项目化、工程化、方案化、清单化方式,形成自己的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计划并报pg電子。

(二)实行标杆管理,分类制定推进措施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的重要论述,强化“抓落实的关键是要有解决方案”的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在沁丹河、中小河流治理方面,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幸福河湖创建方面,实行对标先进、对标一流,做到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特别是要分类制定推进办法和措施;在河流生态治理上,按照县为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突出抓好沁丹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建设,带动其它河流项目推进。建立“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谋划落实河湖管理“一张图”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加强依法行政。

(三)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检查督办。建立河湖建设管理月调度工作制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调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晋财绩〔2020〕17号)要求,举一反三,制定本地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实行绩效管理。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信息平台+现场复核”的河湖立体监管体系,结合河湖管理“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以“四乱”、岸线利用项目问题为重点,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随机巡查督查。


2021年pg电子试玩河湖建设管理目标任务清单

城区

1.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2.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3.根据《pg电子试玩河道巡查管理制度(试行)》,对城区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开展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治工作。

    4.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5.以白水河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泽州县

1.犁川河泽州县上游河道治理工程,6月底前完工验收,并向县政府报告,6月底前制定制定推进计划,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4.根据《pg电子试玩河道巡查管理制度(试行)》,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开展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治工作。

    5.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6.以北石店河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高平市

1.丹河流域(高平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第一阶段工程PPP项目。

2.许河高平段河道治理,向高平市政府报告,6月底前制定制定推进计划,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3.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4.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5.根据《pg电子试玩河道巡查管理制度(试行)》,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开展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治工作。

    6.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7.以丹河(高平市区段)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阳城县

    1.阳城县沁河生态景观治理工程。

2.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4.6月底前,完成5项黄河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改。

    5.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6.以沁河润城段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陵川县

1.武家湾河陵川县河道治理,向陵川县政府报告,6月底前制定制定推进计划,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4.根据《pg电子试玩河道巡查管理制度(试行)》,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开展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治工作。

    5.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6.以白洋泉河丈河段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沁水县

1.沁水县河沁水段河道治理工程,向沁水县政府报告,,6月底前制定制定推进计划,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并通过省、市论证。

4.6月底前,完成10项黄河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改。

    5.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6.对实行挂账管理的1处河湖“四乱”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7.以县河为示范,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






2021年全市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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