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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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任务,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pg電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21〕70号),我局制定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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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山西代县铁矿透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长期性、根本性、系统性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攻坚,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pg电子试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21〕70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健全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二是组织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出台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将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四是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负面清单。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全员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二是严格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三是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四是进一步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报隐患和事故信息。五是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引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持续整治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加强大水网、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管控。进一步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严防高空坠物、坠落,全面整治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持续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泵站、水闸、堤防、淤地坝、供水工程等水利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蓄水等。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持续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
(七)水利检验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整治水利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
(八)水利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工程临时用电、隧道工程、油气储存场所、施工工棚、职工宿舍和建筑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饰材料;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其他专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从思想认识上抓好任务攻坚。各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的实践检验,作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集中攻坚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要在责任落实上抓好攻坚。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集中攻坚方案,台账式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将每一项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限期攻坚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区)水务局要将各自的集中攻坚年方案传达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针对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要从消除风险上抓好攻坚。各单位要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在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上下功夫,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抓实抓细风险研判,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演变为安全隐患。要抓实抓细隐患整治,落实整改治理责任,坚决防止隐患整治不到位演变为事故。要按照我市“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压紧行业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四是要在汲取事故教训上抓好攻坚。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以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类典型事故教训,特别是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类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制度措施。
五是要在措施落实上抓好攻坚。各单位要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制约本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问题,坚持从源头上防范、从系统上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对方案中明确的措施办法,要花大力气、下大功夫落实,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六是要在监督检查上抓好攻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7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方案报pg電子;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